關于增加我市個稅征收透明度的建議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能調節(jié)收入分配,體現(xiàn)社會公平。據(jù)調查,我市稅務機關征收工薪階層個人所得稅是由各單位財務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梯級標準,根據(jù)個人每月收入總額實施分級征收,將職工個稅資金繳納給稅務機關,但稅務機關收款后未出具每月的納稅相關票據(jù)憑證,只以書信的方式將每一位納稅人一年的總納稅額寄給納稅人。由于納稅人不清楚單位代扣本人每月的稅額與稅務機關收取的稅額是否一致,意見較大。為增加個稅征收的透明度,實施陽光征收,維護政府的公信力。
為此,建議:
1.稅務機關每月應出具征收發(fā)票,讓納稅人知道本人每月所繳納到稅務機關的稅額與單位代扣稅額是否一致,明明白白納稅。
2.拓寬個人所得稅征收的個人賬戶查詢渠道。例如參照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tǒng)模式,全體公民可以隨時查詢自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明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