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德陽市委員會專題協商實施辦法(試行)
政協德陽市委員會專題協商實施辦法(試行)
(2023年2月16日政協第九屆德陽市委員會第15次主席會議通過)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專題議政性常委會會議、專題協商會議協商工作,更好發(fā)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不斷提高服務中心大局的貢獻率,根據《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德陽市委員會協商調研視察工作實施細則》,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聚焦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堅持發(fā)揚民主、廣聚共識,堅持系統觀念、守正創(chuàng)新,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充分發(fā)揮委員主體作用和專委會基礎性作用,努力拓寬認識問題的維度、延展調查研究的深度、提高建言獻策的效度,不斷提升專題協商質量和水平,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德陽貢獻更多智慧和力量。
二、組織領導
專題協商在政協黨組、政協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由主席會議負責組織實施。成立由主席任組長,主席會議其他成員為副組長,副秘書長、各委(室)主任為成員的專題協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開展專題協商活動。每一個協商議題,由主席會議確定一名副主席牽頭領導、一個專委會牽頭負責統籌協調,相關委(室)、區(qū)(市、縣)政協協同聯動,市級相關部門配合,共同組織實施。
三、職責分工
牽頭專委會:負責圍繞承擔的政協常務委員會專題議政協商議題或專題協商議題,統籌確定子課題,成立課題組(可根據需要邀請相關專家參與),制定工作方案及啟動會、座談會、調查研究、協商會議等子方案,并牽頭組織實施;負責撰寫主題發(fā)言報告;負責建議案、工作專報的撰寫報送。
相關專委會:負責圍繞協商議題,根據本專委會主要職責,組織發(fā)動本專委會委員報送子課題題目和承辦人;督促指導承辦委員深入開展調研、撰寫發(fā)言材料。
區(qū)(市、縣)政協:負責圍繞協商議題,根據本地實際報送子課題題目,并組織住地市政協委員、本級政協委員開展調研、撰寫發(fā)言材料;推薦典型案例。
辦公室:負責專題協商各類會議會務、后勤保障工作。
研究室:負責區(qū)(市、縣)政協發(fā)言題目收集、發(fā)言材料審核、會議發(fā)言單位確定;負責會同牽頭專委會報送協商建議案、總結編報工作專報。
四、協商準備
(一)會前3個月:牽頭專委會組織各委(室)圍繞本次協商議題收集、確定子課題及承辦人員(單位),制定本次協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成立課題組,經主席會議審定后實施。
(二)會前2個月:牽頭專委會組織課題組召開啟動會、座談會,開展主課題商前調研;向區(qū)(市、縣)政協發(fā)函報送典型案例材料。其他專委會、各區(qū)(市、縣)政協督促指導本專委會子課題承辦委員開展調研、撰寫發(fā)言材料。
(三)會前1個月:牽頭專委會以市政協辦公室名義,向市政府辦公室或相關部門發(fā)出報送材料的函;會同辦公室制定協商會議方案。
(四)會前20天:子課題承辦人員、區(qū)(市、縣)政協報送發(fā)言材料。
(五)會前10天:牽頭專委會形成主題報告;確定會議發(fā)言人員和區(qū)(市、縣)政協,組織會議發(fā)言人員準備現場發(fā)言材料(含符合時長要求的發(fā)言稿、根據議題需要制作PPT)。
(六)會前1周:辦公室匯總印制會議材料。
五、協商會議
(一)參會人員
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部分市政協委員,市政協辦公室、研究室、各專委會負責人;邀請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市級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旁聽公民。
專題協商會議:主席會議成員,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負責人,部分市政協委員,市政協辦公室、研究室、各專委會負責人;邀請市政府領導,市級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主要議程
1.牽頭副主席代表課題組作主題發(fā)言;
2.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圍繞協商議題通報相關情況;
專題協商會議:由議題相關主管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介紹情況;
3.部分課題組成員(政協委員、專家)、區(qū)(市、縣)政協作專題發(fā)言;
(1)常委、委員、專家發(fā)言;
(2)各區(qū)(市、縣)政協發(fā)言。
4.相關部門回應有關情況;
5.市委市政府領導講話;
6.市政協主席講話。
會前,可根據需要邀請議題相關專家開展講座。
六、成果報送
(一)會后一周,牽頭專委會梳理協商意見,形成建議案,以政協德陽市委員會名義報市委。
(二)研究室會同牽頭專委會,及時提煉協商中的特色亮點,形成專報報市委和省政協。
(三)各專委會將本專委會相關成果,轉化為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按規(guī)定提交、報送。